重睑术后粘连畸形是一类比较特殊而常见的重睑术后并发症,其表现为重睑形态不佳、皮肤和深部组织广泛粘连且伴有不同程度地睁眼困难甚至上睑下垂。
我们将患者依临床表现分轻度、中度、重度三种。轻度重睑术后早期有上睑上抬不适、“眼皮过沉”的感觉,但眼睑活动正常。部分患者可随着局部水肿消失而症状缓解。中度表现为“眼皮沉”,外观呈“睡不醒”状态。局部检查发现睁眼时上睑缘下降1~2mm,常伴有重睑形态不良(重睑沟浅、过宽、重睑线短等)。重度:表现为患侧眼睑上提明显乏力,眼睑遮住部分瞳孔,上睑提肌肌力或减弱,常伴有重睑形态的严重畸形,如重睑线形态不良、重睑巨宽、局部皮肤瘢痕显著或“三眼皮”等。
形成重睑术后粘连畸形的原因,多见于埋线法双眼皮手术时缝合点位置过高,以及切开法双眼皮手术时切口位置太高(常常在15mm左右);损伤了切口上叶的眼轮杂肌,上睑提肌腱直接外露;粗暴地切除过宽的眶隔膜或/和切除眶脂肪时损伤过大或血肿,形成大范围的疤痕粘连。
重睑术后粘连畸形的病理特征是手术损伤使皮肤和提上睑肌腱发生不恰当的粘连,导致提上睑肌的负荷增加或正常功能发挥受限,外观上表现为重睑畸形、不同程度的皮肤瘢痕和上睑下垂,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恢复其自然的外观。
缝线法重睑术所致的畸形,其主要特点是皮肤的重睑皱褶距睑缘12~15mm,而粘连点在提上睑肌腱的近侧,距睫毛缘15毫米以上,这些过紧的粘连限制肌肉发挥正常的功能。修复是要将缝合线去除的同时,将已经形成的疤痕粘连带切断,重新形成双眼皮即可。
切开法重睑术所致的畸形比较复杂,这与术中皮肤切口和睑缘的距离、切除眼轮匝肌的范围、去除眶隔脂肪时的方法、皮肤固定点的高度等因素有关。修复时要把皮肤切口的位置下移,一般设置在距离睫毛缘7mm的位置;原切口和新切口之间的皮肤切除;仔细松解疤痕区,这点非常关键,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步骤———不能损伤提上睑肌腱膜,或为了保护提上睑肌腱膜而伤了表面的眼轮杂肌,且松解一定要彻底。松解后,切除提上睑肌腱膜表面的疤痕。
这样会在提上睑肌腱膜表面形成宽度在0.5cm到1cm的腱膜裸露区,而覆盖其表面的眼轮杂肌常常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如果直接覆盖会出现多层眼皮的外观。因此手术中采用一定的措施将两者隔开是非常关键的步骤。
利用眶隔内现存的脂肪团块是最佳选择。这要看脂肪量是否够,如果被切除太多,那么就不能用。这样就要选择自体脂肪组织游离移植,这需要大夫从顾客其它部位取一块足够大的脂肪组织,局部要留下皮肤疤痕;然后将脂肪组织根据腔隙的大小修剪,放置在皮肤切口,术后适当固定以确保脂肪组织成活。
还可以选择先在上眼皮注射自己的脂肪,注射层次在眼轮杂肌下,注射位置要靠近双眼皮切口,而要让眉下到上眼皮的皮肤看上去很丰满才可以,一般要注射几次才能够量,每次间隔半年以上。待合适后,就可以行修复术,修复的步骤基本上和上面的一致,由于已经有足够的脂肪存在,因此不必刻意地转移脂肪组织。
用睑板前眼轮匝肌瓣转移矫正实际效果不理想,这可能和睑板前眼轮杂肌比较薄,无法起到隔断的作用有关。
因眶隔脂肪去除不当或粗暴致局部形成广泛疤痕粘连者,造成的畸形可能是难以修复的,因为在眶隔和提上睑肌腱膜之间形成了大范围的疤痕粘连,而且深入到框内,这样的疤痕粘连严重限制提上睑肌发挥功能,手术极难彻底松解。手术修复时,可以尽量松解疤痕,松解区填充自体脂肪组织、然后根据术前预测的上睑下垂严重程度做提上睑肌腱膜折叠术。
矫正此类粘连畸形的时间应和首次手术间隔6个月以上。手术次数越多,矫正效果越差。眼睑部皮肤瘢痕增生则是绝对手术禁忌证;如患者的要求不合理、心态不正常、无法理解手术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是手术相对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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