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辣评:违法鉴定性别,失误打掉男胎!
导语:杭州一对夫妻已经有两个女儿,一心再想再生个儿子,到一家黑诊所查“B超”,检查结果腹中胎儿为女孩。因求子心切,愚昧至极,狠心的丈夫带妻子做了引产,万万没想到产下的竟为男婴。还有更悲剧的事情:引产手术也导致这位母亲以后不能再生育了。作为医生的辣评君,直接无语了...自己愚不可扶,残害生命,还有脸找黑诊所要说法?如果是女婴,你们是不是要给道德沦丧的超声医生送锦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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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网友的评论:
长头发的小考拉:本来b超就不是百分百准确的,宝宝脐带啊什么胎位啊都影响结果,只能参考,这种黑诊所用的还是家畜用来做b超的便携仪器,更加不准确,自己本来就打算女的不要只要男的的,怪谁呢
Jessica-88:恶心 还好意思曝光出来 长得也一副丑样 女儿怎么了 为什么女儿就要打掉?这就是报应
Maxine_Anne:中国社会的笑话 一些迂腐的传统观念啥时候能完全抹灭!
木又志龙0818:我想说打掉孩子万一真是女的就不心疼了是吧?打胎发现是男孩就心疼死了?
丢了樱桃的小丸子找爷爷:谁给你的勇气来曝光人家?黑市医生是不对,你们违法去鉴定胎儿性别并堕胎就是对的吗?中国法律也该规定不许堕胎
YuMiEmily:非要生儿子。你家是有皇位要继承吗?只能说活该
7秒钟的雨:生母可怜!是女儿她就要受罪,怀胎几个月还要打掉,流产比生产还伤身体,真是无知,不自爱!
暂不评价做得窝囊不窝囊,我们先来以正视听:
非医学需要,怀孕期B超鉴定胎儿性别违法!
国务院2001年颂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医护人员,实施或协助鉴定胎儿性别违法可耻!
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要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还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报应也罢,活该也罢,可怜了还没出生的孩子,不过生长在这样类似的家庭里,也很痛苦,罢了
辣评君最后想说:
对于普通老百姓,不管男孩女孩,只要生出了的孩子健健康康就好!
对于医生,请守住你职业道德的底线,不要违法害人害己!
陈舟医生上海 上海 上海市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肾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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