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有关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有所上升,部分保健品存在严重夸大产品功效或作为药品宣传的违法行为,也存在大量其他产品假冒保健食品现象。
提示主要有三点:
第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
第二,选择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切忌在选购时轻信广告、盲目跟风。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保健食品。
第三,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
对于普通食品或其他产品假冒保健食品,以及部分保健食品存在严重夸大产品功效或作为药品宣传的违法行为,一般的消费者有时往往难以鉴别,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对其进行身份识别,并查询是否有夸大和违法宣传。
在互联网上登录到www.sfda.gov.cn页面,在网站首页上找到“数据查询”栏目(http://appl.sfda.gov.cn/datasearch/face3/face3/dir.html),点击进去,就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真实情况。
来源:关爱肾脏同舟共济
温馨提示下:不要天真的以为国外的保健品就一定好,这类产品还是不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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